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剑阁县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38号)和《剑阁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剑委办〔〕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拟面向部分高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49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名额 本次引进(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名额49名,其中,兰州大学“一站式”引才岗位6名,其他岗位43名,招聘(引进)岗位设置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范围 1.引进(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剑阁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范围:完全符合《剑阁县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剑委办〔〕43号)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年11月4日至年11月15日(兰州大学专场报名时间:年11月12日15:0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 “一站式”引才岗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填写《剑阁县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