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可以吃文蛤吗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6410894.html白癜风怎么治疗的 https://m-mip.39.net/pf/mipso_6159813.html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剑阁县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细则》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16号)、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年)》精神,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机制,规范家庭农场管理,根据《四川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剑阁县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剑阁县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细则》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年6月22日 剑阁县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各级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规范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服务,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根据部省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包括经农业部门认定或备案、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和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 规模经营户一般是指: ①种植业:种植粮油作物面积30亩及以上,经济作物2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占地面积5亩及以上;②畜牧业:生猪年出栏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10头及以上;肉羊年出栏只及以上;肉禽年出栏0只及以上;蛋禽存栏只及以上;③渔业:养殖面积达到10亩及以上,或年产值不低于5万元;④种养结合:主要产业规模不低于上述标准的70%,或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⑥休闲观光农业:须以农业生产为前提,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以下简称“名录系统”),是农业农村部开发的“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第四条名录系统管理坚持“农户自愿、主动服务、应录尽录、因地制宜、动态管理”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全部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第二章录入审核 第五条录入名录系统的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和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 第六条录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营。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旅融合的,须以农业生产为前提。 (二)规模适度。从事种植业的,土地经营规模不低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5倍;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养殖年出栏不低于头,其余畜禽养殖按照猪当量换算;经营规模上限参照《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年)》规定的适度经营规模上限标准。或农产品年销售收入下限为10万元,上限为万元。 (三)流转有序。经营土地流转合法有序,土地经营权相对稳定。流转的土地依法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四)生产规范。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房场地、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禁止行为规定,按照技术规程或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开展了生产管理和财务收支记录工作。 (五)信用良好。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主近5年内无90天以上逾期贷款记录。 第七条家庭农场名录录入内容: (一)家庭农场信息,名称及地址(有家庭农场名称的直接填写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没有名称的填写户主姓名。地址具体到村民小组)。 (二)农场主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 (三)经营类型,①种植业;②畜牧业;③渔业;④种养结合;⑤其他。 (四)经营情况:①种植面积(总面积、粮食面积);②年出栏数或存栏数;③水产养殖面积;④其他(请注明)。包括产值、效益情况。 (五)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情况(①非示范;②县级示范;③市级示范;④省级示范;⑤典型示范场。)。 (六)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情况; (七)部、省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家庭农场名录录入程序: (一)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登陆方法: 电脑端:农场名录系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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