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乡村创建,是乡村绿化美化的抓手,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认定名单。其中剑阁县柏垭乡井泉村,城北镇水池村,武连镇武五村,公兴镇文林村,汉阳镇云峰村,剑门关镇大房村,盐店镇五指村,江石乡五台村,东宝镇长梁村等9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剑阁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大规模绿化全川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广元行动”决策部署,围绕“做足增量、管好存量、提高质量、激活能量”,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和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的总体目标,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在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下一步,剑阁县将进一步拓展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成果,大力实施“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在积极创建省级森林乡村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 据悉,全国共计个村被认定,四川省累计个,其中广元市累计66个村光荣上榜。 作者:李小红 编辑:孔维 审核:梁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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