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6/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关闭煤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剑阁县发展改革局以剑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上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剑阁县上寺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沐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剑阁县上寺乡。

2.3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涌水井新建处理规模分别为m3/d、m3/d、m3/d的无动力滤床各一座,配套引水、排水设施等。2.新五房沟煤矿6号涌水井密闭封堵。3.取缔上寺乡饮用水源地,改为县城自来水厂供水,新建PE供水管网5.6公里,配套供水泵站一座。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勘察、设计所需地形补充测绘;设计施工图纸审查、工程造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近3年已完成/个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文件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18日至年5月22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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