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标的介绍标的名称: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14号综合楼第三层房屋招租 挂牌价格:6万元/年 竞租保证金:2万元 公告期限:.6.15-.6.22(按5个工作日循环,持续报名) 组织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 招租事项说明 02 ?本次出租标的为四川广运集团剑阁有限公司的位于普安镇交通路14号综合楼第三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出租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出租标的周边人流量大,交通便利商业成熟,配套完善。 ?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然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标的出租现状:空置。按现状对外出租。 ?出租形式:现状整体出租。 ?招租底价确定依据:四川五岳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五岳评报字()第21号。 ?免租期:30天(从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免租期不进入合同租赁期限内。 ?租赁合同期限:3年。 ?租赁业态:仅办公营业房租赁使用。 ?竞租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本次出租标的开通电、通水、通网络,但开通需自行办理,涉及室内管线接水表、电表以及排水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次出租标的为国有资产,房屋权属清晰。 ?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门前五包”责任书》及《安全责任书》。 ?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房屋,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承租方按照成交月租金的50%向西南联交所广元分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部分标的图片 03 04 招租明细表05 联系方式?项目蒲先生 ?项目报名:蒲先生- ?网址:gy.swuee.net ?联系白癜风诚信为民中科与白癜风患者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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