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订阅哦!剑阁县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意见。一招生原则(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原则。凡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的儿童都应当免试入小学,因身体、精神原因需要免学、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应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县教育局备案后,可延缓或免予入学。(二)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等因素,划定小学、初中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少年以其户籍登记地为依据,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学校就近入学。乡镇间学校招生有交叉的,由乡镇所在教育督导办统筹协调划定招生范围。(三)根据学位限定招生规模的原则。根据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和学校能容纳的学位数,限定学校招生规模,杜绝大班额及违规无序招生行为。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招收服务区范围外的学生。(四)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五)坚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原则。凡在我县居住的适龄儿童都应当接受义务教育。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就读;随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如居住地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居住地划片学校就读。县外户籍适龄儿童在居住地划片学校就读。如居住地划片学校无空余学位,则需选择其余相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绝。各校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二组织实施(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县教育局根据登记的学生数量、分布状况、学校招生计划及班额标准,划定各学校服务范围。小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一个乡(镇)只有一所小学的,招收本乡(镇)的所有适龄儿童,一个乡(镇)不止一所小学的,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入学。 民办学校按照计划自主招生。 (二)七年级新生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入学。普安镇、下寺镇以外的其它乡镇初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确定各小学对应就读的初中学校(见附件1)。 普安镇城区初中招生按照“多校划片、微机派位”原则,在县教育局和普安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普安教育督导办具体组织实施。剑阁中学、剑州中学、普安中学面向普安小学、实验学校、城北小学、北庙小学、南禅小学、鹤鸣小学、闻溪小学、田家小学、抄手小学、柳垭小学等十所学校招生。三所招生校点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招生范围内学生就读志愿,实行免试招生。如果志愿就读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数,则学生直接就读申报学校;如果志愿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没有抽到的学生选择另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违规招生。 小学未在我县就读而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和本人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初中学校就读。符合在普安城区三所初中就读的,应于6月10—13日到普安教育督导办登记填报志愿,参加微机派位。 (三)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县外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到居住地划片学校就近入学。如划片学校学位不足,则应当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招收对象。没有确定的儿童则需选择居住地其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校就读(随迁进入普安老县城的小学适龄儿童可到南禅小学和城北小学就读)。各招生学校对随迁子女不得歧视,杜绝出现随迁子女因入学难而失学的问题。 (四)加强特长生招生管理。剑阁中学经申请,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其余学校不得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五)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权益。各校应尽力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听障、视障及中重度以上智障学生建议到县特教学校就读),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各校要根据以上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和学校要制订具体的入学办法,预先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摸底登记工作。同时要利用家长会、公告栏、短信、微博、鐧界櫆椋庢渶濂界敤涓嵂娌荤枟鐧芥椋庢槸鎬庢牱寮曡捣鐨?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ezx.com/jgxxw/2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