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联合摸排。抽调县公安局、县残联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户籍查询等方式,联合摸排29个乡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台账精准管理。截至目前,已摸排乡镇29个、儿童人,排查率达%。(2)严格标准认定。组织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联合认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此类儿童进行联合认定,确保精准认定,动态管理。目前已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正在认定中的儿童67人。(3)专项跟踪保障。实行“一人一档”和跟踪回访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分类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9名儿童进行每月元的全额补助,其余20名儿童进行差额补助。截至目前,剑阁县共发放救助资金21.96万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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