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经剑阁县公安局批准同意,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勤务辅警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公安交通辅警10名(男性)。主要从事路面执勤执法辅助、一线窗口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履行辅警职责的工作能力; 4.辅警身高男性在1.70米以上,两眼视力4.8以上;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职业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公职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1寸免冠彩色(白底)近照1张,于年2月24日至3月3日工作日期间到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名。 联系人:杨智勇刘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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