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剑阁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57个乡(镇),个村(社),人口68万。其中贫困村个,贫困人口9.73万,属秦巴山区连片脱贫攻坚重点县。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作出后,剑阁县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乡村振兴为抓手,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法治扶贫“五个一”建设、“郭兴利工作室”建设为契机,结合法治剑阁、平安剑阁建设,统筹资源、整合力量、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打造覆盖县乡(镇)村(社)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效明显。

新思维绘制新蓝图

剑阁县应建57个司法所,有人司法所只有24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又全集中在新、老县城和中心乡镇,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加之面广、量大,事多、人少的矛盾。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向全县人民提供均等普惠、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摆在面前的突出问题。该县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县情,提出“+X”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思路:一个目标,即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向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均衡化、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需求;两线联动,即有效整合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做到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同步化、精准化、便捷化、规范化;三位一体,即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实体平台、省市县乡四级的网络平台、8法律服务的热线平台;4+X,即在法律事务咨询、困难群众维权、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四项职能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理、刑释人员帮扶等工作。

按照建设规范化、运用信息化、发展本土化、成果社会化要求,绘制出“四化建设”三步走的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推进贫困山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触手可及。第一步:年7月前,以全国模范司法所——剑门关司法所为载体,示范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总结示范经验后在全县推广;年12月底前,以司法所为依托,建成2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第二步:整合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资源,年7月前在司法局机关建成“剑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法院机关建成“驻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辅助员、人民调解员等资源,依托司法所业务用房,年底、年底前分别建成12个、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第三步: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依托,年底前,全县个村(社)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法治扶贫“五个一”建设和法治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与全县个贫困村涉及的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按照脱贫村退出的时间表、路线图,年前同步建成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个,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新平台发挥新作用

做好两个结合,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新平台。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地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向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专题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剑阁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制度安排、政策支持。争取政府专项启动资金36万元,整合装备资金余万元、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按照接地气、重实效、有特色三个特点,场所、组织、人员、责任四个落实,标识标牌、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工作标准、文书样式五个统一的要求,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任务。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集办公室、调解室、宣告室、疏导室、档案室等不同功能分区。规范化的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人员配备,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

与法治扶贫“五个一”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地打造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整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资源,在全县45个脱贫村的百姓家门口建立起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基本职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法律顾问在您身边”“人民调解”“精准扶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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