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在编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注意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户口登记仍在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请于年11月27日前,主动将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户口迁移的方式有以下三种01方式一:投靠配偶。配偶是城镇居民户口的,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原件)到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02方式二:购房入户。本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商品住房归属管辖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03方式三:迁入工作所在地集体户。持工作单位开具在编工作人员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到单位所在地所属的镇以上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注意事项注意:年11月27日前,未主动将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剑阁县公安局将统一将上述人员农村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公共户口或剑阁县公共户口。 来源:平安剑阁 关于我们我们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您的哪里白癜风能彻底治愈有治好白癜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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